山东梁宝寺煤矿矿难两人死亡被迟报,第二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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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煤矿安监局在全省煤矿事故警示教育暨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4家发生死亡事故的煤矿,其中包括被点名批评的山东能源肥矿集团梁宝寺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梁宝寺煤矿)。大众网记者了解到,8月15日凌晨,该矿在发生2人死亡事故后,未按规定时限上报,造成事故迟报多个小时。在该矿停产整顿期间,8月16日又发生一起工伤事故,且违法瞒报,被人举报后,有关部门进行了核实。
8月23日,山东煤矿安监局通报了梁宝寺煤矿死亡事故。通报称,年8月15日0:33分,梁宝寺煤矿采区集中皮带巷发生冲击地压事故。事故发生时,该矿下井作业人员人,在事故区域附近作业的有38人。经过搜救,在集中轨道巷和轨道顺槽交叉口处发现2名职工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认定,该起事故发生后,该矿未按规定时限上报,属一起迟报事故。
对于迟报的原因,梁宝寺煤矿矿长郭铭礼解释说,由于对事故影响范围和人员伤亡情况不确定,所以于事故发生后7小时才上报。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煤矿发生事故后上报煤监机构的期限要求是“1小时”。如果在法定“1小时”期限内未上报或延时上报,就构成迟报。
死亡事故发生的第二天,8月16日,梁宝寺煤矿在停产整顿期间,又发生一起工伤事故,且出现瞒报情况。所谓事故瞒报,是指对事故隐瞒不报并经有关部门查证属实的行为。
大众网记者了解到,梁宝寺煤矿死亡迟报事故,是在有关部门多次询问、催促下才上报的,迟报了多个小时。第二天发生的工伤瞒报事故,更是在有关部门接到举报之后,经过核查后才知晓的。
“煤矿不管发生死亡事故,还是伤人事故,都要按规定及时向当地法定职能部门报告,这是法律硬性规定。”王端武在全省煤矿事故警示教育暨新闻发布会上强调说。
大众网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迟报和瞒报,是两种不同性质的违法行为。对于迟报事故,一是根据《安全生产法》第条之规定,对煤矿主要负责人给予降级、撤职的处分,并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一百的罚款;对逃匿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二是根据《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第46条之规定,对煤矿可以并处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整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
大众网记者注意到,上述事故发生后,8月24日,梁宝寺煤矿对负责人进行工商资料变更,由原来的窦全安,变更为郭铭礼。8月29日,在全省煤矿事故警示教育暨新闻发布会上,新的负责人郭铭礼对上述两起迟报、瞒报事故进行了检讨发言。
他说,事故的发生破坏了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的良好局面,造成了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给遇难者家属造成了难以弥补的痛苦。这暴露了梁宝寺煤矿在安全管理、事故汇报、应急处置等方面存在的一系列问题。
公开的工商资料显示,梁宝寺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山东省济宁市嘉祥县,注册资本金5.亿元人民币。股东分别为山东能源集团全资公司——肥城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占83.6%左右)、山东永昌投资有限公司(占14.7%左右)、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梁宝寺煤矿8.15岩爆事件回顾8月15日凌晨,济宁梁宝寺镇发生一起煤矿冲击地压事故,造成两人死亡。
17日上午,记者来到事发矿井的所在地区。“差不多是前天夜里一点来钟,就听见地下‘嘭’的一声,还晃了一下,都以为是地震来了。”附近的不少村民们说,他们半夜都听到了一声巨响,而且明显感到地面震动摇晃,起来之后震动又消失了。随后,记者进入了济宁市嘉祥县梁宝寺二号井厂区,这里看不出任何异样。记者向厂区内的员工打听事故情况时,所有人的口径惊人一致“不清楚、不了解”、“你去问领导,我们不知道”。唯一得到证实的是,事故确实发生在该厂区的矿井内。
梁宝寺二号井发生发生岩爆,造成两人死亡
下午,记者再次来到梁宝寺二号井,通过保安联系了解到,相关负责人都在梁宝寺一号井办公。根据指引,记者又去到梁宝寺一号井,见到一名魏姓相关负责人。在记者出示工作证件后,但该负责人表示,无相关部门书面通知无法接受采访。
18日上午,记者从济宁市煤炭局了解到,梁宝寺煤矿为省属煤矿,事故发生后,他们是协调工作,具体牵头部门是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梁宝寺二号井的事故是由冲击地压造成,之前也没有出现过这种情况。”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鲁南监察分局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事故发生在15日凌晨,当时共有一百余人井在下作业,事故发生的位置不是集中作业地点,经过紧急救援,目前有两名矿工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
“冲击地压的出现是因为在煤矿井下埋藏比较深,地压压力大,又受井下采空影响,造成了煤体突然被压垮。”该工作人员说,这种事故的往往造成开挖工作面破坏、设备损坏和人员伤亡,国内外专家也都在研究,但还没有一个完善的解决办法,也已成为了一个世界性难题。“事故的发生过程非常突然,事先也没有任何征兆。”鲁西监察分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具体情况目前还正在调查中。
事发厂区自外部环境观察没有任何异常
记者了解到,这起事故不属于一般的冒顶塌方,而是遭遇一种新型冲击地压引起的。冲击地压又称岩爆,岩爆可瞬间突然发生,也可以持续几天到几个月。发生岩爆的条件是岩体中有较高的地应力,并且超过了岩石本身的强度,同时岩石具有较高的脆性度和弹性,在这种条件下,一旦地下工程活动破坏了岩体原有的平衡状态,岩体中积聚的能量释放就会导致岩石破坏,并将破碎岩石抛出。
记者从山东能源肥矿集团官方网站了解到,梁宝寺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是山东能源肥矿集团在巨野煤田、鲁西南新区开发建设的第一对现代化矿井,由梁宝寺1、2号井组成,是其集团公司唯一一个实行“一矿两井”管理模式的企业,井田面积95.27平方公里,地质储量5.69亿吨,现核定生产能力万吨。煤种属低灰、特低硫、特低磷、高发热量气煤,是优质动力煤和炼焦用配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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