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民政局在全省民政法治工作会议上作典
11月2日-3日,全省民政法治工作会议暨民政法治专题培训班在德州召开,回顾总结十八大以来全省民政法治工作情况,安排部署全省民政法治工作重点任务。我市民政法治建设工作规范、制度健全,进步明显,获得了省民政厅的高度认可,市民政局在会上作了典型发言。
近年来,市民政局紧紧围绕省、市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狠抓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不断创新思路,强化举措,大力推进依法行政,提升民政法治建设水平,为全市民政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市民政局连续三年被市政府评为“全市政务公开先进单位”,连续三年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群众满意单位”。今年,在市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中取得96分,居全市第1;“济宁民政网”从全市个政府网站中脱颖而出,被评为首批优秀政务网站。
强化组织和制度保障,保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建立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科室负责人具体负责的行政执法工作责任体系,多次在局长办公会议上听取汇报、研究问题、部署工作,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制定《济宁市法治民政建设实施方案(-年)》和《济宁市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年)》,每年均制定行政执法工作要点,明确工作目标、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各项行政执法工作有序开展。制定《济宁市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济宁市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等制度文件,将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决策必要程序,保障决策科学性和可行性。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投诉举报、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制度,确保各项执法活动有章可循、有规可矩。
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提升民政干部依法行政水平将理论业务学习纳入年度民政工作要点,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依托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机关党员干部周五学习日等载体,及时学习中央和省、市法治建设会议和文件精神,提升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坚持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相结合,充分利用“5.12”防灾减灾日、“12.4”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时机,组织开展主题宣讲、宣传咨询日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民政法律法规、惠民政策和工作成绩,提高群众对民政政策的知晓度和对民政工作的满意度。
强化政策理论研究,推动政策创制和制度创新认真组织开展民政政策理论调研活动,将政策理论调研纳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创新开展“一科带一县”“大走访、大调研、大督查、促落实”等调研活动,由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深入开展实地调研,努力形成高质量、高转化率的调研成果。年-年,共向民政部、省民政厅报送调研46篇,其中获得省民政厅二等奖5篇、三等奖3篇、优秀奖3篇。在全国创新出台《济宁市困难家庭精神病人医疗救助办法》,在全省率先出台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支出型”贫困群众救助等政策文件,较好地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权益。
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制度,确保民政执法规范有序严格落实行政权力清单制度,梳理公布行政权力事项82项,11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全程办理,率先公布15项“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做到“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以外无权力”。专门设立许可服务科,实行窗口前移,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大厅办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目前,持证执法人员达到17人。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建立了包括4个事项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个对象的随机抽查对象库和17人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对30家市管社会组织进行了随机抽查。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今年来已出台部门规范性文件3件。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大力推进阳光民政建设深入开展执法监督检查,组织开展阳光低保、阳光救助、民政惠民政策落实、贫困群众救助情况摸底排查等系列专项活动,邀请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全程监督,推动基层干部作风持续好转、民政惠民政策精准落实。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组建了覆盖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的63人的联络员队伍。加强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委托市审计局内审协会,采取调账、实地调查方式,定期对局机关、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内部审计,做到项目、资金审计全覆盖。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实行先调研、再会商、后办理,办理意见全部当面答复,办理情况纳入对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年以来,承办政协提案65件、人大代表建议21件,全部按规定期限办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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