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聊济宁市委政法委书记张辉和济宁市公安局
一、山东省最年轻“厅官”非同寻常的连续破格提拔之路
现任济宁市委政法委书记是张辉同志。
张辉同志的老家,是曹县。曹县,和著名小吃“单县羊汤”的发源地单县一样,属于菏泽市。
而菏泽,这个山东省最西部的地级市,自古就是个英雄辈出的地方,名臣名将大英雄,数不胜数。
例如,距离曹县不远,同属菏泽的郓城县,在宋代就出了一位特别了不起的大英雄——及时雨宋江。
不愧古人,从知名学府山东经济学院毕业后,张辉同志仅用了五年半时间(年7月-年2月),就成为副厅级干部。
年到年间,张辉同志连续三年被破格提拔。其中,年的提拔,离上一次提拔只差11个月;年的提拔,离上一次只隔9个月。
年,中共中央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其中明确规定,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由副职提任正职的,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由下级正职提任上级副职的,应当在下级正职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当然了,该条例也规定,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
年2月,不满28周岁的张辉同志升任共青团山东省委副书记,是当时山东最年轻的“厅官”。
年11月,时年31岁的张辉同志转任济宁市委常委、市中区委书记,成为当时中国最年轻的地级市市委常委、区委书记。
此处需要说明的是,团省委副书记,有副厅级的,也有正处级的。
团省委副书记,如果是兼职的,则以其本职工作的级别为准,也可能什么级别都不是。
团省委副书记,如果能调任省厅的副厅长、地市的副市长等实权副厅级职务,就算是很大的升迁了。
极少有能直接调任最具实权的市委常委的。从团省委副书记到市委常委,这是又一次破格提拔。
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济宁市市中区、任城区,设立新的济宁市任城区,以原市中区、任城区的行政区域为新设任城区的行政区域。被撤销了的原市中区的区委书记张辉同志,被任命为合并后的新任城区的区委书记。
年7月,35岁的张辉同志履新济宁市委政法委书记,开始其第四个副厅级职务的历练。
二、济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辉同志履历
张辉,男,年6月生,山东曹县人,毕业于山东经济学院财政金融系货币银行学专业,年7月参加工作。
年09月——年07月,山东经济学院财政金融系货币银行学专业学生;
年07月——年07月,济南市槐荫区道德街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办公室、西新街社区居委会见习工作人员;
年07月——年06月,济南市槐荫区道德街街道办事处科员、主任助理(副科);
年06月——年06月,共青团济南市槐荫区委主任科员(正科);
年06月——年05月,济南市槐荫区西市场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副处);
年05月——年02月,共青团济南市委副书记、党组成员(正处);
年02月——年11月,共青团山东省委副书记、党组成员、省少工委主任(副厅);
年11月——年11月,济宁市委常委、市中区委书记;
年11月——年07月,济宁市委常委、任城区委书记;
年07月——,济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三、政法委和政法委书记
1、政法委
政法委,即政法委员会,是各级党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
政法委的主要任务是宏观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审判机关(法院)、检察机关(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部门开展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济宁市委政法委,其全称是:中国共产党济宁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后者也可以简称为中共济宁市委政法委。“济宁市政法委”是不规范的称谓。
济宁市委政法委,是济宁市委的职能部门。
值得注意的是,中央政法委是正省部级机构,省委政法委是正厅局级机构,地(市)委政法委是正县处级机构,而县(市)委政法委是正乡科级机构。
济宁市是地级市,济宁市委政法委就是正县处级机构。
2、政法委书记
政法委书记,即各级政法委员会的书记,是各级政法委的最高负责人。
政法委书记,一般由同级党委常委甚至副书记兼任。
济宁市委政法委书记,其全称是:中国共产党济宁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书记。后者也可以简称为中共济宁市委政法委书记。而“济宁市政法委书记”是不规范的称谓。
济宁市,是地级市,济宁市委政法委书记本身是正处级。但济宁市委政法委书记通常由济宁市委常委担任,所以,担任这个职务的通常是副厅级的干部。
四、济宁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李海洋同志履历
李海洋,男,汉族,山东肥城人。年1月生,年7月参加工作,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法学理论专业毕业。
曾任山东省公安厅经文保处办事员、科员,干部处科员,人事处副主任科员,现役干部处副处长,经侦总队副总队长,网络安全保卫总队政委、总队长。
年1月任济宁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
年1月10月,年1月10日济宁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任命李海洋为济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济宁市公安局局长。
李局长有着三十多年的公安系统的工作经验,在年轻有为的张书记的指导和领导下,一定能为济宁市公安系统的工作带来新气象、新发展。
祝福济宁,祝福济宁的政法工作,祝福济宁的公安系统!
五、公安局和公安局长
1、公安局
公安局,是公安机关的组织形式,是主管公安工作的政府下设职能部门。
例如,济宁市公安局就是济宁市政府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工作部门,它既是市政府的职能部门,又是全市公安机关的领导指挥机关。
公安局受所在地政府、上级公安机关双重领导。
例如,济宁市公安局就受济宁市政府和山东省公安厅的双重领导。
公安机关的最高部门是公安部。公安部指导全国公安工作,包括各级公安局的工作。
济宁市是地级市,济宁市公安局是正县处级机构。
需要注意的是,公安系统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或者说是半军事化管理。
包括公安部,省、自治区公安厅和直辖市公安局在内,县级及以上级别的公安系统都是有政治部和政治部主任的。
副省级市、地级市和县、县级市的公安局,还设有政治委员(政委)。
区县一级的公安局是最低的一级的公安机关了,派出所是公安局的派出机构,是基层单位。
派出所通常设教导员,部分设指导员。教导员全称为政治教导员,指导员全称为政治指导员。
后面讲述公安系统时,会专文详述,此处不再赘述。
2、公安局长
公安局实行的是局长负责制,局长主持公安局的全面工作。
例如,济宁市公安局由济宁市公安局局长负责。在市内,后者可以简称“市公安局局长”或“公安局局长”。“公安局长”是不规范的称谓。
济宁市是地级市,济宁市公安局长是正县处级干部。
不过,近些年,公安机关的行政长官通常由所在地政府的副职担任,例如山东省公安厅厅长由山东省副省长兼任,济宁市公安局局长由济宁市副市长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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