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地方人大济宁立的这个法,让电动车不再

电动车、共享单车方便了出行,但也给城市带来了负面的影响。比如乱停乱放的电动车、共享单车把公交车站团团围住、侵占盲道或者乱停在停车位或商户旁,影响车辆或人员进出。

然而5日上午,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随省人大新闻媒体采访团在济宁市任城区看到的,却是另外一番景象。只见街道上的电动车、共享单车都整齐划一地停放在规定区域内。

停放的区域被喷为绿色,周围还有隔离桩隔离以及文明停车的提示牌。行人得以拥有舒心的通行环境。什么能起到如此立竿见影的效果?那当然是法律法规的震摄作用。

济宁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科科长郝永伟介绍,济宁市是山东省首批获得地方立法权的市,《济宁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年10月27日经济宁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于年11月26日经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于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中明确规定,非机动车应在允许停放的区域规范有序停放,禁止在人行道、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场所乱停乱放。违反前款规定,不按规定停放非机动车的,处以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的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从济宁市城管局了解到,截至目前,在物防方面,济宁城区共安装隔离护栏米,设置阻车桩个,施划停车线米,喷绿平方米,协调社会资源建设(设置)停车场处;在人防方面,申请市容管理员公益岗位,专职解决非机动车停放秩序的劝导和规范;在技防方面,加强与数字化中心协调联动,实现动态信息实时共享。

针对共享单车的乱停乱放问题,还采取约谈单车企业的措施,督促规范运营。济宁市城管局执法支队重点工作办公室主任姚华介绍,济宁出台了《共享单车考核管理办法》,对几家共享单车企业每月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排名决定各种单车在城区的投放量的增减。“之前我们执法时依据的法律非常繁杂,现在通过一个条例把相关规定整合到一块,用起来非常方便,现在基本杜绝了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的情况。”姚华说。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范佳



转载请注明:http://www.jiningshizx.com/jnwh/15144.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网站简介| 发布优势| 服务条款| 隐私保护| 广告合作| 网站地图| 版权申明

    当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