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对中央省市出台的促
一、暂退80%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
(一)政策依据
1.文化和旅游部《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影响保持导游队伍稳定相关工作事项的通知》(文旅发电〔〕33号);
2.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影响保持导游队伍稳定相关工作事项的通知》;
3.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支持旅行社应对经营困难的通知》。
(二)政策支持范围
济宁市所有已依法交纳保证金、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
(三)所需申请材料
纸质版《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取款申请书》1份。
(四)办理流程
1.申请旅行社向所在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提交申请书,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对申请旅行社交纳保证金情况、有无待处理违规处罚等情况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统一上报市文化和旅游局。
2.市文化和旅游局对申请旅行社进行综合审核,无问题后,及时向申请旅行社发放《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取款通知书》。
3.旅行社取得《退款通知书》后,与银行进行电话预约,确定好相关事项后,携带《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取款通知书》、《存款开户证明书》(存单)、《关于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支持旅行社应对经营困难的通知》及旅行社全套印鉴等前去办理。
(五)咨询联系电话
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管理科,联系人:闫雪静
二、在职导游员晋级中、高级导游考试奖励
(一)政策依据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办发〔〕7号)。
(二)政策支持范围
通过年度中、高级导游晋级考试的在职导游员。
(三)所需申请材料
无。
(四)办理流程
1.网上报名:报名时间、网址、要求以省文旅厅通知为准。
2.资格审核:市文化和旅游局进行审核。
3.交费: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登录报名系统网站进行网上交费。缴费时间、金额以省文旅厅通知为准。
4.省文旅厅核定通过人员名单并奖励,其中晋级中级导游员的奖励元,晋级高级导游员的奖励元。
(五)咨询联系电话
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联系人:顾非
三、提前兑付入境旅游奖励补助资金
(一)政策依据
1.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办发〔〕7号);
2.关于印发《山东省入境旅游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鲁旅发〔〕74号)。
(二)政策支持范围
年4月底前将年入境旅游奖励资金拨付到位,对年业绩突出的入境旅游企业给予接待游客人天总量奖、包机奖、邮轮(游船)奖等奖励。
(三)所需申请材料
无。
(四)办理流程
省文旅厅根据《山东省入境旅游奖励暂行办法》、《山东省入境旅游奖励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对符合条件者进行奖励。
(五)咨询联系电话
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对外交流和合作科,联系人:马荣华
四、对组织一线防疫人员旅游休闲的企业给予补助
(一)政策依据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办发〔〕7号)。
(二)政策支持范围
年3月8日起至年12月31日,对单独组织一线防疫医务、疾控人员团队游的旅行社予以奖补。
(三)所需申请材料
待省文旅厅具体操作细则下发后,按要求执行。
(四)办理流程
待省文旅厅具体操作细则下发后,按要求执行。
(五)咨询联系电话
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管理科,联系人:闫雪静
五、第四届济宁文化旅游惠民消费季活动
(一)政策依据
1.《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办发〔〕7号);
2.《关于扎实做好疫情结束后文化旅游业迅速恢复发展工作的实施方案》(济文旅字〔〕23号)。
(二)政策支持范围
全市范围内凡属文化旅游、文艺演出、图书报刊、影视音像、数字文化、文创衍生、文化娱乐、体育健身、传统工艺、艺术培训、文化用品、文化体验等领域的文化企业,文化旅游景区均可申报参加。
(三)所需申请材料
1.纸质版合同《济宁市文化惠民消费季合作协议书》一式3份;
2.《济宁市文化惠民服务平台供应商合作协议》一式4份;
3.企业营业执照及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各7份。
(四)办理流程
企业:
1.登录“济宁文化惠民消费服务平台”(网
转载请注明:http://www.jiningshizx.com/jnxs/116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