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地税局关于全面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

济宁市地税局关于全面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

济宁市地方税务局

关于全面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意见

济地税发〔〕19号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科室、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落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各项举措,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在广泛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修订完善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新认定办法在认定条件、程序、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等方面进行了很大调整,重点是降低门槛、放宽条件、简化流程、减少限制、扩大认定领域,使科技型企业、特别是创新型中小企业更有机会取得高新资格,享受税收优惠。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部署要求,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资源型城市转型、加快构建新型产业体系的决策部署,有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进一步促进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培植壮大税源,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提出以下意见:

一、强化服务引领,全力支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1、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制度。

各单位要全面掌握辖区纳税人经营情况,每年确定一定数量符合高新技术领域标准并有一定科技研发能力的纳税人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对象,与有关部门联合规范其财务核算,有效规范企业的财务管理;鼓励企业研发新技术、新工艺,并转化成新成果,帮助企业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主动与科技部门沟通联络,跟踪掌握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审批的情况,协助企业完善申报资料、完成申报手续。

2、加强高新技术企业政策培训宣传。

加强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训,与有关部门联合举办相关培训,既要包括税收优惠政策的培训,又要包括相关知识产权、专利技术的培训,引导企业用好政策“优惠券”;加强高新技术企业相关政策的宣传,既要通过报刊杂志、税务网站、办税服务厅等传统媒介,又要充分利用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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