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济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李胜良代理市
济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李胜良代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
(年10月29日济宁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济宁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决定:
李胜良为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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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李胜良代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
(年10月29日济宁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济宁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决定:
李胜良为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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