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境内新增高速收费站位置公布
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济南绕城高速公路二环线东环段设置收费站的批复》等关于全省多条高速公路设置收费站的批复,具体如下: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秦滨高速埕口(鲁冀界)至沾化段设置收费站的批复鲁政字〔〕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你们《关于秦滨高速埕口(鲁冀界)至沾化段设站收费的请示》(鲁交财〔〕3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秦滨高速埕口(鲁冀界)至沾化段设置4处收费站,分别为:无棣埕口、滨港、无棣西小王、沾化北。收费期限25年。具体收费标准和起止时间由省政府有关部门核定后另行公布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年9月1日(此件公开发布)抄送:省监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年9月2日印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董梁高速新泰至宁阳段设置收费站的批复鲁政字〔〕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你们《关于董梁高速新泰至宁阳段设站收费的请示》(鲁交财〔〕3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董梁高速新泰至宁阳段设置4处收费站,分别为:岳家庄、宫里、楼德、华丰。收费期限25年。具体收费标准和起止时间由省政府有关部门核定后另行公布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年9月1日(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监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年9月2日印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董梁高速宁阳至梁山(鲁豫界)段设置收费站的批复鲁政字〔〕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你们《关于董梁高速宁阳至梁山(鲁豫界)段设站收费的请示》(鲁交财〔〕3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董梁高速宁阳至梁山(鲁豫界)段设置5处收费站,分别为:宁阳、汶上北、彭集、梁山北、杨营。收费期限25年。具体收费标准和起止时间由省政府有关部门核定后另行公布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年9月1日(此件公开发布)抄送:省监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年9月2日印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新台高速新泰至台儿庄马兰屯段设置收费站的批复鲁政字〔〕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你们《关于新台高速新泰至台儿庄马兰屯段设站收费的请示》(鲁交财〔〕3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新台高速新泰至台儿庄马兰屯段设置7处收费站,分别为:武台、蒙山、郑城、白彦、山亭、枣庄东、台儿庄北。收费期限25年。具体收费标准和起止时间由省政府有关部门核定后另行公布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年9月1日(此件公开发布)抄送:省监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年9月2日印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岚山至罗庄高速公路设置收费站的批复鲁政字〔〕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你们《关于岚山至罗庄高速公路设站收费的请示》(鲁交财〔〕3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岚山至罗庄高速公路设置8处收费站,分别为:临沂临港、莒南、相沟、临沭西、梅埠、郯城北、册山、罗庄。收费期限25年。具体收费标准和起止时间由省政府有关部门核定后另行公布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年9月1日(此件公开发布)抄送:省监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年9月2日印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潍日高速公路潍坊连接线设置收费站的批复鲁政字〔〕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你们《关于潍日高速公路潍坊连接线设站收费的请示》(鲁交财〔〕3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潍日高速公路潍坊连接线设置1处收费站,名称为:坊子西。收费期限25年。具体收费标准和起止时间由省政府有关部门核定后另行公布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年9月1日(此件公开发布)抄送:省监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年9月2日印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国高德上线京台高速至G段设置收费站的批复鲁政字〔〕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你们《关于国高德上线京台高速至G段设站收费的请示》(鲁交财〔〕4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国高德上线京台高速至G段设置1处收费站,名称为:王律庄。收费期限25年。具体收费标准和起止时间由省政府有关部门核定后另行公布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年9月1日(此件公开发布)抄送:省监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年9月2日印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高唐至东阿高速公路设置收费站的批复鲁政字〔〕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你们《关于高唐至东阿高速公路设站收费的请示》(鲁交财〔〕4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高唐至东阿高速公路设置7处收费站,分别为:高唐州、高唐南、茌平东、高集、东阿北、陈集、东阿东。收费期限25年。具体收费标准和起止时间由省政府有关部门核定后另行公布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年9月1日(此件公开发布)抄送:省监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年9月2日印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济南绕城高速公路二环线东环段设置收费站的批复鲁政字〔〕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你们《关于济南绕城高速公路二环线东环段设站收费的请示》(鲁交财〔〕3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济南绕城高速公路二环线东环段设置3处收费站,分别为:董家、孙村东、曹范北。收费期限25年。具体收费标准和起止时间由省政府有关部门核定后另行公布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年9月1日(此件公开发布)抄送:省监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年9月2日印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文登至莱阳高速公路设置收费站的批复鲁政字〔〕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你们《关于文登至莱阳高速公路设站收费的请示》(鲁交财〔〕3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文登至莱阳高速公路设置10处收费站,分别为:泽头、下初、午极、崖子、郭城、发城、万第、古柳、吕格庄、冯格庄。收费期限25年。具体收费标准和起止时间由省政府有关部门核定后另行公布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年9月1日(此件公开发布)抄送:省监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年9月2日印发文章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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