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安监局曝光年下半年安全生产
根据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嘉兴市安监局于3月1日起,对列入市级重点监督检查的家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对重点检查对象以外的一般企业,实行“双随机”抽查。截至12月25日,嘉兴市安监局已完成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共监督检查企业家,发现安全隐患条,责成属地安监局对家企业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并对家企业的违法行为予以立案查处。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安监部门将跟踪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现将年下半年监督检查中发现违法行为严重的15家企业的执法检查情况曝光如下:
检查单位:海盐水泥制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加生
1.未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88号)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年5月28日开展的消防救援演练方案未经主要负责人审批,演练结束后未进行评估总结。
3.未按规定对年新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时间不足,未进行考核评估)。
4.未制定年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5.生产车间3台喂料机传动部位未设置安全保护装置(保护罩),部分配电箱锈蚀严重,箱内有打火机等杂物,配电箱面板缺少跨接保护,配电箱和部分设备控制面板积灰严重,现场部分移动风扇直接连接在配电箱的空气开关上但未设置漏电保护。
处理情况:责令限期整改并立案查处
督促单位:海盐县安监局
检查单位:礼恩派(嘉兴)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JackMitchellDolloff
1.企业涉及使用危化品盐酸、氢氧化钠、硫酸、磷酸,但未按要求进行安全评价。
2.企业危化品仓库(储存氢氧化钠)无安全警示标志,无安全周知卡,涉及氢氧化钠使用场所无安全警示标志。
处理情况:责令限期整改并立案查处
督促单位:秀洲区安监局
检查单位:浙江正华纸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立春
1.公司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不规范,教育培训记录不全。
2.隐患排查记录不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不全。
3.污水池、纸浆池有限空间作业无审批手续、作业方案。
4.新员工未及时进行职业健康体检,现场抽查到手帕纸车间王正彪系年3月2日入职,未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5.仓库、车间纸品堆放杂乱,有堵塞通道现象。
6.噪声超标岗位有部分员工未戴防噪声耳塞,配备的口罩都是一次性口罩,不符合防尘要求。
7.车间内移动电源乱接乱拉,未配漏电保护器。
8.配电房电线直接从低配柜接线,周边杂物较多。
9.造纸车间接触高温人员未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处理情况:责令限期整改并立案查处
督促单位:嘉善县安监局
检查单位:浙江曜良纺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叶明隆
1.危险化学品仓库(储存双氧水超2吨、保险粉3吨)不符合要求,仓库内无安全警示标志,无危险化学品安全周知卡。
2.使用危险化学品保险粉场所无安全警示标志。
3.现场储存双氧水超2吨、保险粉3吨,超过评价单位出具的评价报告中最大储存1吨的限量。
4.安全评价报告(编号:嘉安技〔评〕字第-号)已超过三年有效期。
处理情况:责令限期整改并立案查处
督促单位:秀洲区安监局
检查单位:嘉善誉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伟
1.未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2.未按规定对员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3.年未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4.职业病危害告知缺失,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缺失。
5.职业卫生培训不规范,培训内容缺失。
6.个人防护用品发放记录不规范,存在发放生产资料的内容记录在个人防护用品发放记录中。
7.调漆房无防护设施,个人防护口罩敞开放置于调漆房内。
8.车间警示标识缺失,危害岗位操作规程缺失。
9.现场打磨员工未佩戴防护用品。
处理情况:责令限期整改并立案查处
督促单位:嘉善县安监局
检查单位:海宁市富超环保产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国明
甲类仓库1中危化品油墨(甲类)储存量约36吨,超过规定10吨的限量,不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
处理情况:责令限期整改并立案查处
督促单位:海宁市安监局
检查单位:浙江旭马机械机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袁秀娟
1.电焊工未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气瓶缺防倾倒措施,砂轮机无安全防护设施。
2.车间部分电箱缺盖板,移动设备电气线路破损,无接地和漏电保护措施。
3.喷漆房、喷漆场所电气设备未防爆,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仪,且附近有明火作业。
4.自年10月份向平湖市卫生局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后,未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定期检测评价,未能提供焊工吴方勤职业健康检查报告。
5.未制定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无日常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6.未及时修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资料,未按规定定期组织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7.未能提供朱忠良、吴方勤等人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焊接与热切割)。
8.该企业作为市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单位,未制定隐患整改方案,至今未开展整改。
处理情况:责令暂时停产整顿并立案查处
督促单位:平湖市安监局
检查单位:浙江中顺纸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兴明
1.未如实记录新进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且培训时间不足。
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内容不符合《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的要求,且未针对本单位实际制定。
3.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王付明等4名电焊工从事接害作业。
4.粉尘岗位员工佩戴一次性口罩,不符合防尘要求。
5.打浆岗位移动风扇使用多接头超6米电源线拖在水中,无防护措施。
6.车间部分单相插座接地.漏保缺失。
7.维修车间电线未穿管,临时用电未审批、未接地。
8.厂区洁柔一路消防通道.复卷岗位消火栓前堆物堵塞。
9.现场作业的外来单位人员无安全培训教育资料。
处理情况:责令限期整改并立案查处
督促单位:港区安监局
检查单位:浙江曼得丽涂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国强
1.企业提供的化学品安全标签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不相符。
2.企业未按照原济宁市化工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总平面布置图进行整改到位。
3.生产区与非生产区未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4.危险化学品仓库通风设施不符合要求,甲类车间和甲类仓库排风扇接线不符合防爆要求。
5.大量化学品露天堆放,未按要求储存到仓库中,仓库货架与墙距不符合要求。
6.动火作业票填写不符合规范要求。
7.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不符合要求。
8.企业未按要求开展应急演练。
处理情况:责令限期整改并立案查处
督促单位:港区安监局
检查单位:浙江五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国建
1.生产车间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书中没有明确岗位职责。
2.企业涉及有限空间作业(污水池),制定了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但无明确具体的作业人员职责,目前企业尚未实施过有限空间作业。
3.设置一名专职安全管理员(胡李君),但无任命文件。
4.未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88号令)的要求组织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5.企业年9月完成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中原辅料品种与企业年2月危化品登记品种的数量不符。
6.部分酸碱法兰无防护措施。
7.乙类仓库存放乙醛肟等易燃易爆液体,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仪。
8.车间三楼硝酸中间罐与洗眼器喷淋装置距离超过15米。
9.甲类仓库安全疏散标志预留孔未封堵。
10.25KG危化品脱模剂、皮膜剂的包装桶未粘贴或悬挂化学品安全标签。
处理情况:责令限期整改并立案查处
督促单位:桐乡市安监局
检查单位:浙江大瑞漆业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田俊荣
1.企业组织机构图与安全生产责任制不一致。
2.原丙类车间三(实际为实验楼)内二层储存约公斤易燃溶剂,打样过程中使用易燃溶剂,电气防爆不符合要求;一层储存桶装铝粉,共47桶(每桶18公斤),不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
3.甲类危化品仓库南侧露天堆放桶装物料邻苯二甲酸二甲酯,占用消防通道。
4.车间内改造未经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确认。
5.现场存放的铝粉、邻苯二甲酸二甲酯等原料与评价报告不一致。
6.动火安全作业证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处理情况:责令限期整改并立案查处
督促单位:南湖区安监局
检查单位:平湖市神力机械铸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爱华
1.安全生产责任制未根据工作岗位实际情况进行签订。
2.未按规定对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定期检测(最近一次检测为年2月)。
3.未按规定对魏刘永等7名造型工,林娟良等3名电焊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4.未按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编制应急救援预案,未按规定组织铁水、危险化学品等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5.年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记录不全,安全教育培训记录缺培训时间、考核内容等。
6.企业存在喷漆、熔炼、浇铸等危险作业,企业未针对生产实际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未落实动火等高风险作业的作业票管理制度。
7.盛装铁水的容器耳轴未按规定定期进行探伤检测。
8.危险化学品仓库采用彩钢板,不符合建筑耐火等级要求。
9.呋喃树脂(固化剂)未按照易燃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要求进行管理和储存。
10.喷漆作业场所未安装有毒有害气体浓度报警仪。
11.厂区内乙炔等工业气瓶未设置防倾倒措施,现场检查起重机的保险扣用铁丝固定,不符合要求。
12.熔炼、浇铸作业区域未张贴高温、粉尘等安全警示标志及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处理情况:责令暂停使用相关设备、限期整改并立案查处
督促单位:平湖市安监局
检查单位:嘉善申亿化建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彩弟
1.丙类仓库与办公室连,通防火门闭门器损坏。
2.分装桶装盐酸、硫酸露天储存,不符合要求。
3.磷酸、氢氧化钠储存在东面临时彩钢棚;硫酸、氢氟酸储存在西面临时彩钢棚,均不符合要求。
4.剧毒品仓库货梯未张贴限载、禁止载人等安全警示标志。
5.甲类仓库内物料堆放与现场标识不一致,存在混放现象。
6.危化品包装桶未张贴安全标签。
7.消防栓箱内消防水带盘绕不符合要求,未定期开展消防器材检查。
8.消控室无人员值班。
9.现场存在违章搭建彩钢棚现象。
10.隐患整改未见闭环验收资料。
处理情况:责令限期整改并立案查处
督促单位:嘉善县安监局
检查单位:嘉兴正野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军
1.企业生产装置设施未经正规设计;导热油管道未经正规设计,未经监督检验。
2.乙炔、氧气露天存放;丙类仓库一楼储存醋酸乙酯(公升桶装,4桶)、二楼储存甲苯(试剂装,8箱),均不符合要求;储存场所无安全警示标志。
3.制氮场所无安全警示标志,涉及Ra使用场所无安全警示标志。
4.车间一层办公室不符合要求;涉粉尘场所电气设备不防爆。
5.危化品管道(压缩氮气)无物料和流向标志。
处理情况:责令限期整改并立案查处
督促单位:秀洲区安监局
检查单位:丽驰精密机械(嘉兴)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伟华
1.主要负责人许文杰、安全管理员赵永君安全培训合格证明未见再培训记录。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为年版本,未及时更新。
3.喷涂车间外包给东莞市力坊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进行现场安装,无相关方安全教育资料,临时用电未审批且现场无保护措施,电焊工不能提供上岗证件,作业周边有油漆、稀释剂放置;未见施工安全管理协议或合同。
4.电气系统使用零地共用,仓库使用大功率取暖器。
5.铲花岗位行车作业区域员工未佩戴安全帽。
6.消防水带盘卷不符合要求,消防安全出口停放叉车被堵塞。
处理情况:责令限期整改并立案查处
督促单位:经开区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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