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办
一、强化金融支持
1.稳定信贷供给。各金融机构对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到期还款困难的,予以展期或优先开展无还本续贷;对符合疫情防控条件的再贴现票据,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流程。年,市内各银行机构对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和新增贷款规模不得低于去年同期水平。(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济宁市中心支行、济宁银保监分局)
政策支持范围: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号)确定的中小微企业,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较大且授信到期还款确有困难的。
“对符合疫情防控条件的再贴现票据,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流程”支持范围面向银行机构和财务公司。
所需申领材料及具体办理流程:向银行机构或市县金融监管部门反映合理诉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于各家银行机构的内部规定不一样,企业所需申领材料及办理具体流程参照各银行机构内部文件要求。银行机构根据企业提供材料办理续贷、展期等业务,金融监管部门引导协调金融机构不盲目贷、断贷、压贷。
符合疫情防控条件的“再贴现票据”业务,由金融机构向人民银行提出申请,提供能够证明贴现企业参与防疫的重点医用物品和生活物资的生产、运输或销售材料,按照再贴现流程快速办理。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银行保险科,联系人:李腾飞;
人民银行济宁市中心支行货币信贷管理科、,联系人:张勇;
济宁银保监分局普惠金融科,联系人:赵立秋
2.降低融资成本。对受疫情影响造成资金困难的中小企业,鼓励各银行机构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减免逾期利息、调整还款期限,推动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与合作金融机构协商给予续保,压降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年,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低于去年同期0.5个百分点,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不高于年同期水平。(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济宁市中心支行、济宁银保监分局)
政策支持范围: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号)确定的中小微企业,受疫情影响造成资金困难的。其中,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是指单户授信总额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贷款。
所需申领材料及具体办理流程:根据银行机构和提供担保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要求,提供续保需要的各项材料。由于各家金融机构的内部规定不一样,企业所需申领材料及办理具体流程参照银行业金融机构及融资担保机构相关要求。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地方金融组织监管科,联系人:秦玉;
人民银行济宁市中心支行货币信贷管理科、,联系人:张勇;
济宁银保监分局普惠金融科,联系人:赵立秋
3.畅通信贷服务。各金融机构要确保基本金融服务畅通,通过融资服务网络平台开展线上顾问、远程服务,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特别是受疫情影响的企业逐户了解金融服务需求,创新和丰富线上信用贷款和循环贷款产品,提高贷款发放效率和服务便利度。(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济宁市中心支行、济宁银保监分局)
政策支持范围: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号)确定的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较大的。
所需申领材料及具体办理流程:根据金融机构要求,提供企业基本情况、融资需求、贷款用途及增信措施等材料。
企业可以通过“山东省企业融资服务网络平台”在线提交融资需求,银行如有对接意向,将主动联系企业。登陆山东政务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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