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出台3项地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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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4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济宁市公务用车地方标准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市市场监管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相关负责同志参加发布会,介绍公务用车3项市级地方标准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有效提升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水平,贯彻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公务用车改革的部署,落实全省机关事务标准化信息化“两化融合”试点工作电视会议关于在全省开展机关事务标准化专项试点的工作精神,济宁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持起草了《公务用车平台建设与管理规范》《公务用车配置网上办理规范》《公务用车运营服务规范》三项济宁市地方标准。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地方标准制修订的法定程序和有关规定,对三项地方标准进行了立项、公示、审查,以济宁市地方标准公告(年第1号)于年10月14日正式发布,11月14日实施。发布人朱爱清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大勇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成员、      副主任孙 汉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车保障科科长朱海波 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科科长主持人黄广灿 市政府新闻办

《公务用车平台建设与管理规范》济宁市地方标准规定了公务用车平台建设、信息化管理、标识化管理、考核管理、资金管理、监管规范、投诉处置及社会监督,适用于济宁市公务用车平台的建设与管理,县(市、区)公务用车平台的建设与管理可参照执行;《公务用车配置网上办理规范》济宁市地方标准规定了公务用车配置网上办理的受理单位、平台入口、办理范围、办理流程、办理条件、申报与审核、车辆采购、车辆挂牌、资料归档,适用于公务用车配置网上办理;《公务用车运营服务规范》济宁市地方标准规定了公务用车第三方运营机构资质、车辆调度管理、安全培训管理、保密要求、服务保障、运营管理、投诉处置及运营费用结算,适用于受委托的公务用车平台的运营管理服务。

这三项济宁市地方标准是我市首次制定发布的市级公务用车地方标准,是在智慧济宁公车管理平台化、平台信息化、车辆标识化水平基础上的创新提升。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将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成果,促进我市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对推动我市机关事务标准化和信息化“两化融合”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和市级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Q山东广播电视台记者:这次发布的公务用车3项市级地方标准具体内容是什么?A孙汉(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车保障科科长):   《公务用车平台建设与管理规范》规定了公务用车平台建设、信息化管理、标识化管理、考核管理、资金管理、监管规范、投诉处置及社会监督,适用于济宁市公务用车平台的建设与管理,县(市、区)公务用车平台的建设与管理可参照执行。《公务用车配置网上办理规范》规定了公务用车配置网上办理的受理单位、平台入口、办理范围、办理流程、办理条件、申报与审核、车辆采购、车辆挂牌、资料归档,适用于公务用车配置网上办理。《公务用车运营服务规范》规定了公务用车第三方运营机构资质、车辆调度管理、安全培训管理、保密要求、服务保障、运营管理、投诉处置及运营费用结算,适用于受委托的公务用车平台的运营管理服务。Q中国山东网记者:《公务用车平台建设与管理规范》等三项市级地方标准的制定发布有哪些意义?A王大勇(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   《公务用车平台建设与管理规范》等三项市级地方标准是我市首次制定发布的市级地方标准,将积极发挥标准的引领作用,助推我市各产业高质量发展。   这三项济宁市地方标准也是全省地市级党政机关首次发布的市级公务用车地方标准,是在智慧济宁公车“管理平台化、平台信息化、车辆标识化”水平基础上的创新提升。三项地方标准的制定是对现行公务用车管理标准体系的补充和完善,将有效提升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水平。其中《公务用车平台建设与管理规范》的发布实施将大大提高全市市直公务用车平台运营公司的监控管理水平和效率,提升市直公务用车运营公司的平台建设和服务质量。《公务用车配置网上办理规范》的发布实施将有助于提升全市党政机关事务部门公务用车更新配置及网上备案管理工作水平。《公务用车运营服务规范》的发布实施将更加科学地规范公务用车运营平台资金结算的内容、程序,有助于提升资金结算的准确性,提高全市公务用车运营平台资金结算管理的水平和效率。   总之,标准的实施,将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成果,对促进我市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推动我市机关事务“两化融合”试点工作深入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Q济宁晚报记者:请问怎样制定济宁市地方标准呢?A朱海波(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科科长):   根据《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山东省标准化条例》、《济宁市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流程》等有关规定,济宁市地方标准制定主要有七个阶段的工作,分别为标准立项、标准起草与征求意见、标准审查、标准报批、标准公示、标准发布、标准备案。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济宁市地方标准的立项、审查、编号和发布工作。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向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市级地方标准立项建议。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部门、本行业实际需要,向市市场监管局提出市级地方标准立项申请,并提交分析报告、标准草案草稿、标准实施效益预分析以及标准组织实施方案等有关材料。市市场监管局汇总市级地方标准立项申请,组织开展立项论证,编制地方标准制定、修订项目计划并向社会公布。市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其提出立项申请地方标准的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等工作,形成地方标准草案,连同编制说明等相关资料送市市场监管局审查。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对有关部门送审的地方标准草案以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查,通过审查的,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确定为地方标准,统一编号并发布。市市场监管局自标准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报省市场监管局备案。及时了解泗水最新消息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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